系统集成易混淆知识点汇总-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

发布时间 2023-10-28 18:06:34作者: DBAGPT

概念:
(1)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CPIF):买方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合法成本(即成本实报实销),并在卖方达到合同规定的绩效目标时,向卖方支付预先确定的激励费用。
(2)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CPAF):买方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合法成本(即成本实报实销),买方再凭自己的主观感觉给卖方支付一笔利润,完全由买方根据自己对卖方绩效的主观判断来决定奖励费用,并且卖方通常无权申诉。
区别:
(1)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中,目标成本以内的成本可报销,超过目标成本的部分由双方分担,低于目标成本的部分由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成。而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中,卖方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合法成本,不论是低于目标成本还是高于目标成本,都可以报销,不存在分担或分成。
(2)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比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更能激发卖方节约成本的积极性。
(3)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中,利润按【合同规定的比例】进行分担或分成。
在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中,利润由【买方凭主观意愿】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