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I Team Selection D1T2 Prosjek

发布时间 2023-07-14 21:42:57作者: zhouhuanyi

首先全奇全偶的情况是容易的,将 \(\bmod4\) 意义下相同的合并即可保持原来的奇偶状态,当只有两个是直接合并即可,归纳即可说明全奇全偶一定合法。
但关键的问题在于奇偶状态可能互相影响,一个直观的想法是将奇合并为一个 \(x\),偶合并为一个 \(y\),如果 \(x,y\) 的奇偶性相同,那么它们即可合并,即我们关心奇集合与偶集合最终可以得到的状态。
手玩一些数据可以发现,其实当集合的数比较多元时,一个集合总是既能变为奇,又能变为偶,而 \(\bmod4\) 的奇偶性相同性控制着奇偶性,即我们可以考虑尽可能保持 \(\bmod4\) 意义下每一种形态都存在,而且如果两个集合我们均不能保证每种状态均存在,那么由于我们只能使奇集合变为奇,偶集合变为偶,最终无法将其合并。
不妨设奇集合 \(\bmod4=1,\bmod4=3\) 的均存在,那么每次选择 \(\bmod4=r\)\(\geqslant3\) 的一个操作,即可保证该状态不会改变,且集合的大小 \(\geqslant4\),我们接下来说明这样的操作不会对答案的存在性产生影响:
当集合大小为 \(2\) 时:必然一开始就为 \(2\),此时只有唯一方式,即变为偶。
当集合大小为 \(3\) 时:不妨令其为 \(a,b,c\),且满足 \(a\bmod4=1,b\bmod4=1,c\bmod4=3\)
\(case1:\) 变为偶,我们可以操作 \(a,b\)\(b,c\)\(a,c\) 变为子状态,可以发现三个中必然有一个是可以变的,否则有 \(\frac{a+b}{2}\bmod4=3,\frac{a+c}{2}\bmod4=1,\frac{b+c}{2}\bmod4=1\),那么有 \((\frac{a+b}{2}+\frac{a+c}{2})\bmod4=0\)\((a+\frac{b+c}{2})\bmod4=2\),而两式本身相等,则导出矛盾,所以必然有一个可以操作变为子状态。
\(case2:\) 变为奇,同理我们可以操作 \(a,b\)\(b,c\)\(a,c\) 变为子状态,可以发现三个中必然有一个是可以变的,否则有 \(\frac{a+b}{2}\bmod4=1,\frac{a+c}{2}\bmod4=3,\frac{b+c}{2}\bmod4=3\),那么有 \((\frac{a+c}{2}+\frac{b+c}{2})\bmod4=2\)\((\frac{a+b}{2}+c)\bmod4=0\),而两式本身相等,则导出矛盾,所以必然有一个可以操作变为子状态。
即其既能变为奇,又能变为偶。
当集合大小为 \(4\) 时:不妨令其为 \(a,b,c,d\),且满足 \(a\bmod4=1,b\bmod4=1,c\bmod4=3,d\bmod4=3\),那么如果 \(\frac{a+b}{2}\bmod4=1\)\(\frac{c+d}{2}\bmod4=3\),则可以变为大小为 \(3\) 的状态,那么则既能变为奇,又能变为偶,在接下来的讨论中,默认 \(\frac{a+b}{2}\bmod4=3\)\(\frac{c+d}{2}\bmod4=1\)
\(case1:\) 变为偶,我们可以操作 \(a,b\)\(c,d\),变为大小为 \(2\) 的情况。
\(case2:\) 变为奇,我们可以操作 \(a,b\),现将其变为 \(e,c,d\) 三个数,其中 \(e\bmod4=3\),而\(\frac{c+d}{2}\bmod4=1\),则可以操作 \(e,c\)\(e,d\)\(c,d\) 变为子状态,可以发现三个中必然有一个是可以变的,否则有 \(\frac{e+c}{2}\bmod4=1,\frac{c+d}{2}\bmod4=1,\frac{e+d}{2}\bmod4=1\),那么有 \((\frac{e+c}{2}+\frac{e+d}{2})\bmod4=2\)\((e+\frac{c+d}{2})\bmod4=0\),而两式本身相等,则导出矛盾,所以必然有一个可以操作变为子状态。
对于偶集合的讨论同理,我们即证明了如上的操作不会对答案的存在性产生影响。
现在即要凑上述的状态,可以发现每次操作可以使二进制下最小的差异位减少 \(1\),而减到不能再减了就合法了,而每次将最小差异位的 \(01\) 操作即可尽量使其减少。
经上述操作,可将元素个数缩为 \(8\) 以内,对剩下的可以跑爆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