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 学院

发布时间 2024-01-06 15:46:48作者: 王闯wangchuang2017
学部和学院的区别

学部和学院的区别在于级别、规模等上的不同。学部制是超越学院层级的更高起点、更高标准、更高要求的一种开放式学科组织。在综合性大学里,学科相近的不同学院被整合在一起,形成学部。即院务会议领导下的学术指导、科研组织和协调机构。

级别不同:学部制是超越学院层次的一种开放式跨学科组织。综合性大学里,学科相近的不同学院被整合在一起,形成“学部”。

学院包含两层意思,第一种是比大学规模较小的高校,通常学科门类相对较少的高校,这类高校下面还可设立二级学院和系。第二种是在大学中设置的二级学院,学院一般包含多个相近的学科专业或学系。

系是高学校按照专业性设置教学行政组织。级别上一般低于学院,一个系一般设一个或几个性质相近的专业。一般两至三个系组成一个学院,也有规模较大与学院平级的直属系。

规模不同:一般来说,在规模上呈现学部>学院>系的情形。

中外高校设置不同:学部制起源于欧洲,在欧美及日本大部分著名高校均采用学部制,逐渐形成类似大学——学部——系——研究所的高校学术组织架构。

在中国,大陆学校中少有设置学部的情况,多为大学——学院(直属系)——系——实验室的学术组织架构。

有关统计资料显示,美国大学内的教学科研实体学院的设置平均数为9个以下,英国大学不超过10个。而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大学在探索“学院制”的进程中,二级实体院系设置数普遍在20个以上,不少学校在30个左右,少数学校甚至在40个以上。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综合发展的趋势,高校的管理体制尤其目前的学院制已成为制约高校科学发展的瓶颈,故而我国高校也在推行或酝酿学部制改革,有人称之为高校的“大部制”改革。

学部制度的建立为整合优质资源,促进学科的交叉融合提供了有益尝试,同时也是进一步彰显高校学术权力,落实教授治学的重要举措。当前,由于“学部制”在国内大学才刚刚兴起,尚处于试行过程中,诸多政策举措还不够完善,改革成效也未完全显现,有待接受时间的考验。

学部建立后,其主要职能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制订学部发展(主要是学科发展)的宏观规划;二是协调学部所属各院系的工作;三是统筹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建设跨院系交叉研究机构;四是督促所属各系落实学校、学部制订的政策、规划、规定等;五是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和学术建设。

有些大学的学部虽兼有行政和学术的职能,但学部的主要职能体现在学科建设方面。北京师范大学组建教育学部之后,学校把更多的管理权下放到教育学部。行政管理方面的职能,由学部行政部门统一行使;学术研究方面的事务,则完全以教师为主进行管理。?

事实上,在现有大学体制下进行适度的体制改革并不难。像文、史、哲三个学院合并,成立人文学院;数、理、化三个学院成立理学院;工科学院合并成立工学院,等等。然后将原学院降格为系,不再设立行政级别。

为了整合学术资源需要,可以成立纯粹学术性质的研究院所或研究中心,以兼职、虚体的形式运作。当然,保存现有院系建制,做到暂时稳定,然后从精简行政机关开始,对行政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则更符合大学管理的理念和大学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