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然性

最高法--在双方进入结算但始终无法推进结算时,监理或发包人为支付进度款确认的产值满足“高度盖然性”要求,法律对于发包人此种情况下的救济途径系在本次诉讼后另有证据推翻上述产值的可通过另诉途径处理

(2020)最高法民终905号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锦州新基业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关键词:可控、超验、过程性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结算文件 上诉人请求:新基业公司上诉请求:1.请求二审法院对本案发回重审;2.裁定本案由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3.中铁公司负担 ......
盖然性 产值 发包人 途径 进度

最高法-索赔单有对方当事人签字但附件无签字的,附件中记载的情况不应当视为满足民诉法“高度盖然性”标准

(2016)最高法民再26号 珠海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珠海市铭豪居房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判决书 再审法院认为: 再审过程中,珠海建筑公司与铭豪居公司就应付工程款数额计算的争议体现在两个方面,分别分析如下: 1.关于《索赔表一》中的8096873.74元和《索赔表二》中的497 ......
盖然性 附件 当事人 当事 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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